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就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到市残联调研
发布时间:2020-08-11 15:09:00
发布时间:2020-08-11 15:09:00
目前,深圳正在从方方面面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这既是推动深圳发展城市文明典范的引领标志,也是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应有之义。
2009年,经市四届人大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改善我市无障碍硬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深圳又提出建设无障碍城市的新目标,其中不但包含看得见、摸得着的系统化通道、硬件、信息软件和个性化辅具的无障碍,也包含无形的、指导规范人们行为的制度规则、理念文化。
另一方面,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亟待从立法层面予以支持保障。2018年,市残联把修订《深圳市无障碍环境条例》列入议事日程,并根据无障碍城市发展要求,将法规名称调整为《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认真调研、专家论证、起草完善、意见征求等多个环节,收集各类意见116条,在综合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与此同时,《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送审稿)》已列入2020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已建议列入第七届人大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到市残联调研
8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蒋勇一行到深圳市残联就《条例》立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市残联理事长侯伊莎,副理事长李伦等阐述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背景、主要工作和做法,介绍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及立法工作的进展。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一行表示会积极支持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并对立法工作做出了具体指导。
据悉,近期市残联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做好《条例》制定修订工作,并把智慧无障碍先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融入《条例》之中,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在智慧无障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吸收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成果,如设立身心障碍者信托、融合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城市宣传日等;发挥金融在无障碍城市中的牵引作用,推动设立无障碍引导基金、影响力债券等,探索以金融撬动社会资源促进无障碍城市建设。
深圳残疾人网 温凯菲/文 廖泽南/图